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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了,去公司提档案要交5000块钱,是合法的吗?
辞职了,去公司提档案要交5000块钱,是合法的吗? 我现在在二级公司工作,在北京注册的,合同也是和他们签的,现在辞职了,和二级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可是我的人事档案在总公司存放,总公司在河北,要去总公司提档案,但要交5000块钱才能拿走。这个是合法的么?
总公司是个国企,04年7月份和总公司签的劳动合同,5年;07年改制,和北京的二级单位重签的劳动合同,合同北京分公司全部保存,没有给我们个人。
我辞职是和北京分公司解除的劳动合同,但所有的东西都要去河北的总公司拿,还要交5000块钱才能提档案,这个是合法的么?
请专家给予明确解答,真心感谢!
2009-07-23 17:49 hlj540……(北京)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09-07-23 17:59
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2 110网律师  2009-07-23 18:00
这个绝对不合法  建议你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其实 这样的事情 总公司也未必知晓  你先询问一下总公司 也可能他们欺上瞒下
3 孙新律师  2009-07-23 19:01
绝对不合法.
4 110网律师  2009-07-23 20:26
要求档案费是不合法的。
5 孙新律师  2009-07-23 23:02
公司做法无法律依据,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6 赵江涛律师  2009-07-23 23:10
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7 孙新律师  2009-07-24 00:42
不合法,可投诉也可申请仲裁
8 孙新律师  2009-07-24 06:06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建议你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9 110网律师  2009-07-24 09:02

 不合法,用人单位保存档案不应当收费,收费没有法律依据。
10 孙新律师  2009-07-26 19:16
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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