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问题 您好。律师。是这样的。我父亲、母亲离婚后我们三人各有一套房子,这房子是属于当时的拆迁安置房,因此未办理产权证。于去年6月与A再婚。现在A出钱装修房子,因为新婚姻法,所以产权证上有A的名字。A有一套婚前房产,并有一女儿20岁。问到时,如果我父亲出现死亡。本人今年21岁。否有继承?继承多少?
2011-06-06 17:23 405354……(四川-眉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06-06 21:14
共同财产均分后法定继承,前提是无遗嘱的情况。
2 刘俊律师 2011-06-09 23:19
你当然有权继承,如无遗嘱,你可继承你父亲份额的一半。
3 110网律师 2011-06-13 12:26
如果没有遗嘱,你可以继承这套房子中,属于你父亲的那部分的二分之一。
如果你想全部继承,可以建议你父亲现在进行公证遗嘱,他的份额全部由你继承。
如果你想全部继承,可以建议你父亲现在进行公证遗嘱,他的份额全部由你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