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公安局 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萍公复不受字(2015)01号
邓 X:
你对萍乡市公安局开发分局 对萍乡经济开发区XX商务宾馆进行依法查封的强制措施不服,于2015年9月2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经审查,本机关认为:
萍乡市经济开发区XX商务宾馆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经营者并非邓X,因此,邓X不属于该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其不具备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根据第十七条规定,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根据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本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安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5年9月9日
市局法制不受理其实在意料中,分局做错了事市局的一个部门碍于以后工作和人情事故上都不会让一个平民百姓的冤屈成为本部门和其它部门的敌对的根源,所以法制科维护他们所掌管的法律精神也成为一纸空谈.受理案件的警官回避了查封宾馆的合法性问题,但也觉的很抱歉提示我去法院,着重告诉我法院会认可宾馆法人在民间借贷到期后依照合同精神自愿履行合同让我经营的事实.
对抗行政部门错误执法所走的步骤如下
1.到市局法制行政复议,[以不是宾馆法人不具备资格不予受理]
2.报警110告许XX虚构事实,巨额合同诈骗,依据为分局经案口头传达案件侦办中发现宾馆为建筑方刘XX所有.[案件移送到开发经案,案件组的各位领导对我的反治手段不敢给受理和不受理的回执可能不愿意为上级领导错误的决定担责吧]
3.到安源区提交行政起诉申请[受理了还没有开庭]
邓 X:
你对萍乡市公安局开发分局 对萍乡经济开发区XX商务宾馆进行依法查封的强制措施不服,于2015年9月2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经审查,本机关认为:
萍乡市经济开发区XX商务宾馆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经营者并非邓X,因此,邓X不属于该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其不具备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根据第十七条规定,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根据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本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安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5年9月9日
市局法制不受理其实在意料中,分局做错了事市局的一个部门碍于以后工作和人情事故上都不会让一个平民百姓的冤屈成为本部门和其它部门的敌对的根源,所以法制科维护他们所掌管的法律精神也成为一纸空谈.受理案件的警官回避了查封宾馆的合法性问题,但也觉的很抱歉提示我去法院,着重告诉我法院会认可宾馆法人在民间借贷到期后依照合同精神自愿履行合同让我经营的事实.
对抗行政部门错误执法所走的步骤如下
1.到市局法制行政复议,[以不是宾馆法人不具备资格不予受理]
2.报警110告许XX虚构事实,巨额合同诈骗,依据为分局经案口头传达案件侦办中发现宾馆为建筑方刘XX所有.[案件移送到开发经案,案件组的各位领导对我的反治手段不敢给受理和不受理的回执可能不愿意为上级领导错误的决定担责吧]
3.到安源区提交行政起诉申请[受理了还没有开庭]
2015-09-22 16:00 pxlxl8……(江西-萍乡)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凌爱军律师 电话:13639719711 2015年09月22日 17时04分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既然您提起行政复议以您非合法当事人为由不予受理,那么对于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您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既然您已经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就积极准备相应材料。
最后,本案您要举证证明您的权益受到实际侵害,例如证明您是该宾馆的实际经营者,并拿出权益被侵害的事实,然后由法院审查认定。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我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首先,既然您提起行政复议以您非合法当事人为由不予受理,那么对于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您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其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既然您已经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就积极准备相应材料。
最后,本案您要举证证明您的权益受到实际侵害,例如证明您是该宾馆的实际经营者,并拿出权益被侵害的事实,然后由法院审查认定。必要时委托律师处理。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我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2 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2015-09-22 18:44
对复议结论不服可上诉。
3 110网律师 2015-09-22 16:45
你好,对于公安机关受理后认为不属于刑事案件的,应该要求公安机关出具不予立案决定书。公安机关不出具,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还可以到当地检察院要求立案监督。
提起行政诉讼后,复议机关认为你不属于行政相对人为由不受理该复议决定,但是你属于具有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公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可以提起诉讼。
根据你前面的提问你手中有你为该宾馆实际经营者的证据,你应向法院提交该类能证明你与公安机关做出的决定实际上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作为利害关系人具有主体资格。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提起行政诉讼后,复议机关认为你不属于行政相对人为由不受理该复议决定,但是你属于具有与本案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公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可以提起诉讼。
根据你前面的提问你手中有你为该宾馆实际经营者的证据,你应向法院提交该类能证明你与公安机关做出的决定实际上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作为利害关系人具有主体资格。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4 110网律师 2015-09-22 17:33
你好
1、你可以走的途径很多,但是归根到底,是否能胜诉,还是要看案情本身。
2、你如果要维权,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你必须具有宾馆的合法经营权,行政机关的复议决定并不是完全的没有法律依据,因为以往的判决书中并没有对你的经营权进行明确的确认。所以,你需要想办法取得法律认可的宾馆经营权,要么通过民事诉讼进行确权,要么直接去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在取得宾馆经营权之后,你的行政诉讼才会真正有胜诉的希望,否则,法院也很难支持你的主张。
3、对于你的经历,真的很同情,但是诉讼,一定要有正确的道路和方向,你现在把问题肢解的零零碎碎,律师都会很糊涂,不好为你做出准确的回答和评价,建议你将民事的判决书贴出来,让律师给你准确的回答。
1、你可以走的途径很多,但是归根到底,是否能胜诉,还是要看案情本身。
2、你如果要维权,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你必须具有宾馆的合法经营权,行政机关的复议决定并不是完全的没有法律依据,因为以往的判决书中并没有对你的经营权进行明确的确认。所以,你需要想办法取得法律认可的宾馆经营权,要么通过民事诉讼进行确权,要么直接去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在取得宾馆经营权之后,你的行政诉讼才会真正有胜诉的希望,否则,法院也很难支持你的主张。
3、对于你的经历,真的很同情,但是诉讼,一定要有正确的道路和方向,你现在把问题肢解的零零碎碎,律师都会很糊涂,不好为你做出准确的回答和评价,建议你将民事的判决书贴出来,让律师给你准确的回答。
5 徐志远律师 2015-09-22 17:34
1、你如果是实际经营者,为了尽快的解决问题,不应该在程序上纠缠,因为起诉也会败诉,在上诉也没有胜算的;2、你如果是实际经营者,有承包合同或者租赁合同,应该以“萍乡经济开发区XX商务宾馆”的名义重新向市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起诉;3、如果他们查封的是不容许宾馆经营,必须申请复议或者起诉,如果只是查封宾馆的房产证,不影响经营,你和宾馆也没有权力主张查封违法。
6 曾令栋律师 2015-09-22 21:25
案情陈述不明?
7 110网律师 2015-09-23 08:37
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8 周泽高律师 2015-09-23 10:24
很复杂,建议请律师介入帮助,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
9 任玉山律师 2015-09-23 11:01
对复议结论不服可上诉。
10 110网律师 2015-09-23 11:20
这是不能的
11 朱孟喜律师 2015-09-23 12:03
不受理就要求出具决定书后直接起诉 依法维权
12 110网律师 2015-09-23 12:13
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属于利害关系人,否则法院也有可能不受理。对不予受理不服和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所提起行政诉讼是不一样的,一个是以复议机关为被告,一个是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鉴于防止超出起诉期限,建议以原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为被告提起一个诉讼,同时可以附带单独对复议机关提起一个诉讼,请求确认复议机关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