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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刑事诉讼法第61条怎么办?
犯了刑事诉讼法第61条怎么办? 因为债务原因主犯找来6个人帮他绑架一个16岁的男孩,这个男孩的父亲欠主犯的债钱没给,结果2次绑架,没得到钱,也不存在精神上的伤害,只是吓唬男孩父亲让其尽快还债,2次绑架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第二次6个人里面3个人被抓,法院那边通知说等三个月以后就知道事情的结果,我想问这抓到的3个人法院会判其什么罪,严重不严重,主犯还没抓到,现在3个人在看守所待了一个多月了,寻求答案。
2009-07-23 15:59 飞飞yy你好(浙江-金华)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倪振杨律师  2009-07-23 16:03
绑架罪。这可是重罪哦。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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