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赔偿违约金 我是北京一家单位员工,合同未到期,现在我想离职。当初来公司时和公司时,单位负责办理户口和档案,但是户口和档案的钱是我自己交的,发票也在我手上。公司也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每月5日发工资,而是拖到10日甚至有时到月底才发工资。由于当时的协议上有合同期内提前离职需要赔偿单位5万元违约金,请问如果我现在离职的话,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2009-07-23 14:27 wan4u(北京-海淀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9年07月23日 14时29分
自2008年1月1日起,除了竞业限制和培训服务期之外,违约金条款是不合法的。所以如果单纯约定离职违约金是不合法的
2 110网律师 2009-07-23 14:54
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有服务期约定和竞业限制协定条款存在的情况下,单位才可以主张对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收取违约金。
3 110网律师 2009-07-23 18:01
应当不合法
4 赵江涛律师 2009-07-23 23:09
哪年的合同?
5 孙新律师 2009-07-24 01:03
仅就您提供的情况做解答:不用支付违约金
6 孙新律师 2009-07-24 06:07
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7 孙新律师 2009-07-26 19:08
不合法
8 孙新律师 2009-07-28 22:10
不用支付违约金,申请劳动仲裁,QQ:22412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