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纠纷 女方17岁跟一男的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也没有和女方家里人商量就生活在一起了。共同生活了5年,期间生了两个孩子,后来发生矛盾,男方经常打骂女方,女方逃了出来又找了一个男的在一起生活,也生了两个孩子,也没有办理结婚证女方家人也不知到和第二个男的在一起生活,现在第一个男方找到了女方和第二个男方的家不依不饶,要孩子的抚养费,女方不想给。女方可以起诉告第一个男方吗?以什么理由来告?
2015-09-21 17:38 在线问答(陕西-西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5-09-21 17:44
应该支付抚养费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5-09-21 17:52
《婚姻法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 西安张健律师 2015-09-21 17:58
未直接抚养孩子的,没有理由。
4 黄卫阳律师 2015-09-21 18:18
抚养子女是父母双方应尽的义务,女方应当支付抚养费;
起诉“前夫”没有法律依据。
起诉“前夫”没有法律依据。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5-09-21 18:41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承担子女抚养费等!如有疑问,可来电或约见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