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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孩子小学二年级,课间休息时间,在学校操场花盆下方捡了个饮料瓶(里面有液体)
你好,我孩子小学二年级,课间休息时间,在学校操场花盆下方捡了个饮料瓶(里面有液体) 你好,我孩子小学二年级,课间休息时间,在学校操场花盆下方捡了个饮料瓶(里面有液体),在把瓶子丢给朋友玩耍过程中,盖子松了,里面的液体溅在朋友脸上,灼伤了皮肤。现在受伤朋友住院,学校和我儿子该怎么承担责任
2015-09-21 16:21 ask201……(四川)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5-09-21 16:26
这是可以要求学校承担一定的赔偿的
2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5-09-21 16:52
您好,各自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5-09-21 16:24
学校如果能够证明尽到了管理责任,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父母和孩子是可以被对方列为共同被告的。
4 李小利律师  2015-09-21 16:26
您好,你需要承担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5 110网律师  2015-09-21 16:30
你好,学校有一定过错,由学校承担一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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