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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没有同居几年了,女方要求离婚,但男方户口在哈尔滨,女方户口在广东
夫妻双方没有同居几年了,女方要求离婚,但男方户口在哈尔滨,女方户口在广东 夫妻双方没有同居几年了,女方要求离婚,但男方户口在哈尔滨,女方户口在广东,现男方联系不上,能在广东这边单方面解除婚姻吗?
2015-09-20 14:41 ask201……(广东-东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5-09-20 14:43
这是可以到民政局要求离婚的,如果协议不成的可以诉讼要求离婚的。
2 110网律师  2015-09-20 14:48
可以去被告所在地起诉离婚。
3 李翠英律师  2015-09-20 15:38
不能。要到男方户籍所在地法院诉讼离婚。
4 110网律师  2015-09-20 15:45
不行的。
5 丘敏律师  2015-09-21 08:42
需要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常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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