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治安拘留后是否要到派出所结案? 我因为伤人被治安拘留10天,当时我已同意调解给伤者补偿但对方不接受调解并说这事用钱摆不平要让我坐牢,后伤情鉴定为轻微伤我也已经释放了40多天。现在接警的派出所通知我要到所里补签伤情鉴定书结案。请问结案是否还需要我到所里签字?不去签字会有什么后果?主要怕对方还要纠缠,做笔录时看到办案的民警和他们认识。(都是些20多的蛊惑崽)
2011-05-30 16:28 十八(贵州-贵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唐羽生律师 电话:15329803560 2011年05月30日 17时03分
出于安全考虑,你可以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