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补偿和诉讼时效 2005年我家原住房拆迁,该房产权人为公公(我们三口户口均在该处),拆迁前我们三口与公婆一起在此居住。此房的拆迁补偿协议是公公与拆迁办签的,补偿款也不知道有多少,也是公公办的。想问下拆迁补偿款是否有我们三口的?如有,现在还能以不当得利起诉吗(因早已超过两年了)?
2011-05-30 13:38 sunnyh……(北京)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5-30 13:48
有你们的 时效已经过了
2 孙新律师 2011-05-30 14:00
有人口补偿的拆迁政策时,应有你们的补偿款的,在2年内没有主张你们的权利,只能与他们协商
3 孙新律师 2011-05-30 14:04
协商解决 如想诉讼可以搜集相关证据
4 李同红律师 2011-05-30 14:18
时效可能已过,尽量协商吧。
5 赵江涛律师 2011-05-30 14:34
时效是问题
6 孙新律师 2011-05-30 14:40
一般在册人口都有一定的补偿,但是时间过去比较长,可以协商解决
7 孙新律师 2011-05-30 15:00
有你们三口的份额;时效没有问题,从你知道权利受侵犯之日起计算两年
8 陈晓云律师 2011-05-30 15:04
可看拆迁补偿方案,如方案中有你们的,你们作为所有权人,可以要求分割
9 孙新律师 2011-05-30 15:42
时效可能已过
10 贾金勇律师 2011-05-30 16:03
当面咨询律师或电联。
11 孙新律师 2011-05-30 17:13
实效起算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侵害时起,在此期间从未向公婆主张过权利?
12 孙新律师 2011-05-30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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