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拆迁按照住宅对待合理吗 2011年5月铜川耀州区药王大道拆迁赔偿规定商铺拆迁按照住宅赔偿,商铺同住宅一个价【2480元每平方】。另外补尝停业损失每平方35元每月共记12个月。征收人耀州区人民政府。不知道这个政策合理性在哪里?政府拆迁办不知道为什么不跟老百姓解释说明?我们怎样维护合法合理的权利?
2011-05-29 22:15 太极甜瓜(陕西-铜川)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1-05-29 22:59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建议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依法维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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