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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开庭,我递交调取证据申请,法官不收,我去查,怎么要求再开庭,提交证据?
第三次开庭,我递交调取证据申请,法官不收,我去查,怎么要求再开庭,提交证据? 第三次开庭,我递交调取证据申请,法官不收,说要自己去到银行去查,我去查了,有可能查到,法官说下次就判了,我怎么要求法院接受我的证据?还能要求再开一次庭吗?怎么要求?谢谢!
2011-05-29 19:55 ly-919(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05月29日 20时08分
看你提交的证据是否已经过了举证时限。如果过了举证时限,法院就不会收的,如果在举证时限内,法院应该接收。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05-29 19:59
如果你递交的证据已过举证期法院是不会收的
3 贾金勇律师  2011-05-29 20:09
可以考虑委托律师介入。
4 孙新律师  2011-05-29 20:27
法庭已经庭审终结后,法院不会认可你再次调取的证据的.
5 谷友军律师  2011-05-29 20:39
如已经过了举证期限,要承担举证不能责任。
6 陈晓云律师  2011-05-29 21:49
法官同时你去查的,会接受你的证据
7 李同红律师  2011-05-29 21:49
需要看是否超过举证期限,最好委托律师介入。
8 赵江涛律师  2011-05-29 23:47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9 李建成律师  2011-05-30 10:56
需要看具体情况,可以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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