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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共有中的一位产权人是否可以立遗嘱经公证后将自己的那份给共有人中的一个人?
共同共有中的一位产权人是否可以立遗嘱经公证后将自己的那份给共有人中的一个人? 我妈用自己的工龄买了售后公房,这套房子里面有二个户口本,其中一本是我哥、我嫂、他们女儿三个人一本,另一本是我妈、我爸和我,买下房子的时候,产权人分别是这六个人共同共有,等于我哥一家三口已经取得房子的一半产权。现在我妈和我爸想分别立遗嘱将属于他们名的那份给我,请问到时候我是否可以凭公证后的遗嘱去要求他们变更产权证(实际也就是我和我哥一人一半了)?如果他们不同意,法院是否会支持我的诉求?再问到时候,我是否可以要求住在这套房里面,因为我父母已将他们的部分都给我,那我有一半,可以住一半的地方吗?
2015-09-18 09:30 iloveh……(上海)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孟海律师  电话:18721608536  2015-09-18 09:36
父母可以通过立遗嘱方式处分自己的份额,建议进行公证,如需帮助可就具体情况来电沟通。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5-09-18 10:15
你至少有50%的份额。可以要求居住权。详情来电。
3 袁文祥律师  2015-09-18 09:31
可以的,并松口以主张的!
4 颜莉萍律师  2015-09-18 10:40
共同共有产权人,彼此之间的份额是清晰的,首先必须各方确认各人名下是六分之一,立遗嘱时财产必须是明确具体的,在无法具体的财产情况下,会存在瑕疵。
5 张向锋律师  2015-09-18 13:06
1、可以依据遗嘱要求变更产权。

2、协商不成,可通过为诉讼来办理。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6 张鹤生律师  2015-09-18 13:55
可以依据遗嘱要求变更产权。
7 张峥嵘律师  2015-09-18 15:34
这样操作可行。共有共有如无特殊情况就是均等分割。享有房屋产权当然包括居住权利。
8 李军律师  2015-09-18 15:57
1、可以的;
2、不同意的话,你可以起诉维权主张继承权;
3、你本身就是产权人,自然有权居住。
记住,遇到时,找律师处理即可。
需要帮助,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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