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问题 父母因计划生育问题将出生的小乐交予他的姑姑,姑父收养。(收养时间是在1986年,《收养法》未出台)。从此双方以父母子女关系相待,亲生父母不曾提供任何抚养费,户口和所有抚养都在养父母这里。共同生活多年,亲友、群众也认其为父母子女,但未办理公证或其他合法手续的收养。问题一:是否属于事实收养?问题二:小乐成年后有对亲生父母赡养的义务么?
2011-05-29 05:56 GdI2234(河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刘同发律师 电话:13663310543 2011-05-29 08:45
收养关系成立。对亲生父母已经没有赡养义务
2 朱君秀律师 2011-05-29 07:44
答:收养关系成立,与亲身父母间的父母子女关系解除,不承担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