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枉法判决怎么办?!!! 父亲在我母亲不在场的情况下与其妹妹做了一份公证将我父母名下的部分房产给了我父亲的妹妹,法院认为我父亲的行为是行驶家事代理的权限,认为公证有效。其实公证本身就程序违法,苏州中院怎么如此判法?对待共有房产的处理上,没有共有人同意,能私自处理房产吗?
2011-05-28 16:26 寻找信仰(江苏-苏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磊律师 电话:13771954614 2011-05-28 22:53
向江苏省高院申诉.
2 110网律师 2011-05-28 16:38
可以向高院申诉申请再审,也可以向检察院反映,要求依法抗诉。具体请来电咨询
3 陈晓云律师 2011-05-28 16:58
不能,请依法申诉
4 110网律师 2011-05-28 20:31
你可以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申诉),个人觉得在处分房屋等大事上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才可。
5 江苏容睿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1-05-29 15:35
可以起诉撤销公证。
如果您需要苏州李旭律师的帮助,请来电13706200617、QQ:1793631851或登陆 www.51lvshi.cc/ 51律师网|长三角中小企业律师服务专家 、我要律师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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