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 14年初,无意间听到同学(认识十年的老同学,高中同班同学,老班长)说起,有个挺赚钱的项目(他自己也投了钱进去),说五万块钱一年收益是两万。14年4月1号,我拿了五万块钱的现金给他,当时没要欠条。15年初,一分钱都没有还我,我老公就让他写了张欠条,他也写了,到今年9月30号,连本带息还我7万。我想咨询下,他这样算是借款人还是算担保人?利息有没有超过银行?起诉期限是从15年9月30号开始,还是从14年4月1日起??
2015-09-17 14:37 angel6……(江西-九江)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潘建强律师 2015-09-17 14:44
你好,借款人。
2 110网律师 2015-09-17 14:44
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3 陈晓云律师 2015-09-17 14:45
他是借款人,未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受法律保护,申请执行
4 110网律师 2015-09-17 15:00
申请强制执行
5 110网律师 2015-09-18 10:07
从打欠条的日起开始计算,它属于借款人。你可以起诉他。 我的补充: 2015-09-18 10:07
你的第二个问题属于执行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