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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离婚纠纷 我与华先优(女)于2010年9月份经女方的妈妈介绍相识恋爱。2010年10月在汝城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几个月后女方提出离婚。请问可以要求女方反还我付出的彩礼吗?
2011-05-28 13:10 何飞其(湖南-郴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农地房】专业团队律师  2011-05-28 13:32
比较困难。诉讼维权,可委托我们办理,具体要看案情,详细情况可联系我
2 110网律师  2011-05-28 14:19
如果你们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否则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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