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构成医疗纠纷 4岁小孩的脚被砸伤出血,送往医院途中因路上吃东西而未及时全麻,等了半天脚趾和部分脚掌变黑,手术截掉3个脚趾和部分脚掌.请问先做局麻行吗?是否因时间耽搁构成医疗事故?请有关法律人士给于回答.
2008-09-30 16:16 liulan……(河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09-30 16:29
可以到当地的卫生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2 110网律师 2008-09-30 16:22
必须作医疗事故鉴定
3 孙新律师 2008-09-30 17:16
你认为是医疗事故,有权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4 110网律师 2008-10-01 07:26
是否先做局麻属于医疗范畴的问题,但是医院耽误救治时间是有过错的。建议你们以医疗过错侵权提起诉讼。
5 陈新明律师 2008-10-07 17:16
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