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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二十年前跟一个男人在一起生下了一儿子,那时双方未婚
我的朋友,二十年前跟一个男人在一起生下了一儿子,那时双方未婚 我的朋友,二十年前跟一个男人在一起生下了一儿子,那时双方未婚,十八年后她儿子的父亲找来了,没给一分钱,现在对她们母子不理不睬,请问能有怎么办法把他告上法庭吗?
2015-09-15 22:54 ask201……(广西-南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庆标律师  2015-09-15 23:01
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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