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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业户口夫妻离婚,女方争议南方祖母遗嘱给予男方的农业宅基地房屋,可否
非农业户口夫妻离婚,女方争议南方祖母遗嘱给予男方的农业宅基地房屋,可否 我奶奶去年去世,去世前遗嘱把房子(农业宅基地上的)给了我,写的是“房子归XX所有。”目前,我还没有接受遗嘱内容,我跟我老婆要离婚,她争议这个宅基地上的房子,我们是非农业户口,一直在我单位的公房里居住,有道理吗?
我奶奶和我爸爸都是农业户口,我的户口地址和他们在一起,但是我和我老婆是非农
遗嘱内容为:
立遗嘱人XXX对上述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做如下处理:
坐落于XX院内的房屋(包括……)在其去世后由XXX继承,归XXX所有。
2011-05-27 10:00 midnig……(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5-27 10:02
你奶奶处分的是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该遗嘱是有效的
2 陈晓云律师  2011-05-27 10:02
你放弃继承的,她就不能分。
3 孙新律师  2011-05-27 10:31
有效。
4 孙新律师  2011-05-27 11:06
是否决定接受继承,应当在继承开始后两个月内作出
5 谷友军律师  2011-05-27 14:05
你可以放弃继承。
6 孙新律师  2011-05-27 15:45
你好,可以的。
7 孙新律师  2011-05-29 11:08
你好!属于遗赠,如果没有在你奶奶去世后两个月内明确表示接受,就丧失了受遗赠的权利。
8 孙新律师  2011-05-29 13:28
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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