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门口倒车时不小心压死了人构成犯罪吗 我伯家有一辆农用三轮车,前些日子因要外出倒车的时候没有看到车后面有个小孩子,把那孩子压死了,因为赔偿问题不谈不拢,对方报了警把我伯给抓走了,说是犯了过失致人死亡罪,我们觉得纯属意外,这怎么就成了犯罪呢?
2015-09-15 18:07 网友(湖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5年09月15日 18时09分
你好,根据案情种情况不属于意外事件,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你伯在倒车的过程中应当预见自己的倒车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幼童被撞死亡,其危害结果并不是由不能预见的原因导致的,故不属于意外事件,所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因为过失导致幼童死亡,社会危害性较小,如果赢得家人的原谅并且积极赔偿,是有适用缓刑的可能的。
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是过失,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客观上必须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死亡结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你伯在倒车的过程中应当预见自己的倒车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造成幼童被撞死亡,其危害结果并不是由不能预见的原因导致的,故不属于意外事件,所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
因为过失导致幼童死亡,社会危害性较小,如果赢得家人的原谅并且积极赔偿,是有适用缓刑的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