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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七月左右,我在网络上认识拉萨市一名柯姓男子,因为相处愉快
去年七月左右,我在网络上认识拉萨市一名柯姓男子,因为相处愉快 去年七月左右,我在网络上认识拉萨市一名柯姓男子,因为相处愉快,于是二人网络上在一起了并承诺发现顺利可以现实交往,于是后来感情发展很好,但突然有一天一刘姓女子通过QQ语音留言方式骂我,在我追问下,柯姓男子道出刘姓女子是自己现实里面的前女友,并告诉我他们已经分手了,只是住在一起,在柯姓男子极力挽留下我继续于柯姓男子保持着网络情侣关系,不久后柯姓男子以工作为由向我借了1千元,之后又以家里姐姐出事为由,向我借了3000元整,要求我把钱款打至刘姓女子的银行卡上,并以手机坏了为由索取三星手机一台,并答应工作稳定后会回归还现金,之后又多次少量的提出借钱,金额都是汇入了柯姓男子银行卡上,现柯姓男子手机关机,无法联系,之前的短信记录,因为多次闹分手有删除,只留了部分短信,有部分网络游戏实话对话截图,对话内容是要求柯姓男子还钱,柯姓男子答应还钱内容,钱款和物品金额合计大约8千,是否可以报警立案网络诈骗?证据是否充分,因多次借钱时都已电话通话联系,通话无录音。
2015-09-15 17:57 ask201……(广西-南宁)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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