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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寻求法律专家帮助
急急急,寻求法律专家帮助 庞女士怀孕不足两月,因琐事与陈某妻发生争吵,陈某抓扯庞女士,并推搡庞女士。庞女士弟弟庞先生闻讯赶来,打了陈某致陈某皮外伤,庞女士于争执当天夜里身体发生不适,经医生检查,阴道流血,两天后,出现先兆流产,流血量大,因身体虚弱在第三天医生建议下做了人流。 
请问:像这种情况,庞女士可获如何赔偿,陈某应付什么责任,庞先生应付什么责任。如派出所不作为,受害人应如何去做
2008-09-30 16:02 dl4640……(辽宁)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09-30 16:26
都有过错,建议协商解决。
2 110网律师  2008-09-30 16:06
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自诉,也可以只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3 孙新律师  2008-09-30 16:36
可诉讼解决,对方应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4 110网律师  2008-09-30 21:17
难以构成轻伤 法医对外伤与流产的关系认定很严格 
5 110网律师  2008-10-01 07:29
  庞女士可以起诉陈某,要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派出所应当进行治安处罚。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要看法医鉴定结果以及具体情况而定。
6 赵凤江律师  2008-10-01 20:21
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要看法医鉴定结果;也可以只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民事赔偿。
7 陈新明律师  2008-10-07 17:16
建议携带详细资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律师全面了解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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