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和岳父母的房产 岳父母的房产,且岳父母有多个女儿。女婿出资房价小于或等于1/10,但房产证上注明共有人仅为岳父和其中1个女儿(该女婿妻子)。问题:1.女婿要求在房产上再添加其为共有人,合理吗?2.岳父其他的女儿如何争取权益?
2011-05-27 08:24 Lwn5162(广西-南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5-27 09:13
1、需要所有共有人同意,才能办理加名。
2、拒绝其要求加名要求,保留女婿出资证据。
2、拒绝其要求加名要求,保留女婿出资证据。
2 110网律师 2011-05-27 15:09
这位朋友你好!
我想问的是你有出资凭证吗,如果有你可以添加,是合理的。不知道其他女儿如果也出了资是有理由得到权益的。
因为你网上写得不是很清楚,你最好电话或者到我律师办公室来咨询。
我想问的是你有出资凭证吗,如果有你可以添加,是合理的。不知道其他女儿如果也出了资是有理由得到权益的。
因为你网上写得不是很清楚,你最好电话或者到我律师办公室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