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外超生处罚 我和我老婆今年40了1995年生了一男孩,在2008年又生了一男孩,当时通过朋友在2009年把孩子户口已经上了,但在今年(2011年)我又接到了乡计生办通知,让我去交罚款,而且数额不小。在法律上有什么政策吗?如我我不去交罚款会怎么样呢?因为我户口已经上了呀,在政策上会有什么后果吗?
2011-05-27 08:07 黎峰(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5-27 08:09
必须确定上户口的程序是合法的,这样是不应缴纳罚款的.
2 贾金勇律师 2011-05-27 08:16
不去交或者不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计生办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届时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罚款决定。
3 孙新律师 2011-05-27 08:26
可以申请复议
4 陈晓云律师 2011-05-27 08:30
违法生育需要交社会抚养费。
5 徐卫东律师 2011-05-27 09:11
您好!按国家法律和政策之规定超生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如果不积极缴纳,计生部门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6 孙新律师 2011-05-29 13:34
超计划生育应该缴纳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