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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用我的集资房给别人担保在典当行贷款16万元,约定一年还清
2012年我用我的集资房给别人担保在典当行贷款16万元,约定一年还清 2012年我用我的集资房给别人担保在典当行贷款16万元,约定一年还清,现在两年过去了,别人没有把钱还清,我是否有赔偿典当行的钱的连带责任。
2015-09-15 10:07 ask201……(新疆-乌鲁木齐)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5-09-15 10:11
这是可以按照约定来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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