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应负什么刑事责任 起因是贾某和已某发生电话冲突,对骂起来,已某就带着凶器和其他的人,找到了贾某吃饭的饭店,到了那里拿刀就砍贾某数刀,可是已某带去的人又拿凶器扬刀要砍和贾某吃饭的人,被和贾某吃饭的人把刀夺过,一刀致命,都已经投案自首,唯有已某没有被抓捕。这整个的过程都和已某是不是有直接的关系,如果已某不带人去滋事,也许就不会导致于死了一个人,已某应付什么刑事责任。 谢谢。
2011-05-26 18:00 Mui1866(河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05-26 19:52
属于共犯,具体责任要根据当地具体案情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