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属于承揽还是雇佣? 甲从去年开始给乙从事安装彩钢房的工作,乙是彩钢厂的老板。乙是外地人,甲是本地人。刚开始甲乙约定由甲方找人给乙方安装彩钢房,乙方给与甲方所有人的报酬是日工资大工每天一百元,小工每天七十元。工作方式是只要乙方售出彩钢房就给甲方打电话,甲方负责安装。从今年开始甲乙双方又重新约定,以每平米10元来结算,干完一家结算一家,方式还是原来的只要乙方售出彩钢房就给甲方打电话派甲方安装。2011年4月13日,甲在乙方指定的一家工程中摔伤,当时工具是双方都有,期间以曾经几次电话催促甲快点完工说还有几家等的安装。现在甲把乙起诉到法院。请问以上关系中,甲乙双方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
2011-05-26 11:39 yjywcy(山西-临汾)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谷忠斌律师 2011-05-26 11:51
个人认为应该属于承揽合同。
2 孙新律师 2011-05-26 13:15
承揽关系
3 孙新律师 2011-05-26 14:24
是承揽关系,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
4 110网律师 2011-05-26 21:26
从结算方式上分析,属承揽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