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朋友提分手,他不同意,还威胁说要报复我,我该怎么办 我在网上认识一个男朋友,一直通过聊qq,打电话联系,没有见过面,其间他寄过照片和一些东西,现在交往了一年多,开始我还很喜欢他,时间长了觉得他不爱我,一点也不关心我,经常都是我给他打电话发短信,后来我提了很多次分手,他不同意,威胁我说要报复我,发表我,他说他家里有黑社会的,做很多事情都不用自己动手,这次我执意要和他分手,他说不会善罢甘休的,要和我战到底,我现在还在上学,他是社会人,我怕他以后伤害我和我的家人,我该怎么办,我很害怕,求你帮帮我!
2011-05-26 09:31 黑暗的社会(陕西-西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06-03 11:06
再威胁你,你可以报警。
2 贾金勇律师 2011-05-26 09:32
报警处理。
3 孙新律师 2011-05-26 09:51
不用怕,他威胁你,你可以报警。
4 康治斌律师 2011-05-26 11:35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如果他真要什么侵权行为,建议你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公安机关应按以上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3,同时他的行为也将构成侵权,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如果他真要什么侵权行为,建议你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公安机关应按以上法律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3,同时他的行为也将构成侵权,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