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劳动纠纷法律咨询
事业单位工作二十多年,与在编人员从事同岗位、创同业绩,要求享受在编待遇,可以吗?
事业单位工作二十多年,与在编人员从事同岗位、创同业绩,要求享受在编待遇,可以吗? 我们在事业单位工作已经二十多年,96年系统内聘干考试下达名额未录满,一直没有进编。现在拿在编人员工资的三分之一还不到,我们要求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有依据吗?
2015-09-13 09:59 花海一桀(江苏-盐城)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