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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签订合同的劳动纠纷。 我和目前就职公司的老板娘经口头协议于今年的五月份入职
关于未签订合同的劳动纠纷。 我和目前就职公司的老板娘经口头协议于今年的五月份入职 关于未签订合同的劳动纠纷。
我和目前就职公司的老板娘经口头协议于今年的五月份入职。只简单说明了工资跟离职前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
工作了三个月之后,我发现这里不能按时发放工资,并且由于自身缘故向老板娘预支了超过一个月工资的费用。顺带提出了辞职请求。
到现在一个月已经过去了,老板娘以未曾拖延过我工资并且也找不到接替的人为由,拒绝了我的辞职请求并且声称如果我擅自离职则拒绝支付我的工资。
请问我是否可以离开并且向劳动局提出申诉,如果申诉,我这里没有合同,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请求告知!万分感谢!
2015-09-13 09:10 ask201……(广东-汕头)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9-13 09:15
劳动局投诉。
2 江珍来律师  2015-09-13 09:29
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该赔偿你双倍工资差额,具体计算从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计算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一年的仲裁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 潘建强律师  2015-09-13 09:53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 110网律师  2015-09-13 10:04
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可以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和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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