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处罚对方后给我的告知书应该盖章的原件,还是复印件? 治安案件处罚对方后给我的告知书应该盖章的原件,还是复印件?如果是盖红章的原件,是否有法可依,依据哪条?? 法律小白一枚,请各位律师帮忙指点迷津,谢谢!!
2015-09-12 21:49 管凤翙(天津-北辰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9-12 21:50
应当是原件
2 宋超律师 2015-09-12 21:52
你好 应该是原件 建议咨询办案的公安部门为准
3 齐志龙律师 2015-09-12 21:54
需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