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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的过户
经济适用房的过户 我们在婚姻存续期间,就在前2个月申请了经济适用房。但是现在他提出离婚,口头上说经济适用房下来后可以让我买(我非京籍,故北京无固定居所),并且过户给我,但是到房子下来时我们已经离婚,我还有权过户吗?我现在需要与他就将来经济适用房过户的承诺进行公正吗?
2011-05-24 18:55 ruimei……(北京-海淀区)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1年05月24日 21时06分
已一对一回复
2 孙新律师  2011-05-24 19:16
有生效的离婚协议书约定或有离婚判决书确定该房屋归你所有,可以办理过户的.
3 孙新律师  2011-05-24 19:18
可以协议约定
4 谷友军律师  2011-05-24 19:31
不行。
5 孙新律师  2011-05-24 20:37
应该公正。
6 贾金勇律师  2011-05-24 20:37
可以办理协议公证。
7 李同红律师  2011-05-24 21:29
签订协议然后办理公证。
8 常路律师  2011-05-24 21:47
您好,建议公证。
9 赵江涛律师  2011-05-24 22:05
可以协议约定
10 孙新律师  2011-05-25 05:14
经济适用房有限制性规定,建议具体咨询经济适用房管理部门。
11 孙新律师  2011-05-25 09:49
要形成书面的。
12 赵亮律师  2011-05-25 17:52
没有书面协议很难举证,如果对方同意可以过户,否则你们可以平均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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