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请问:我大爷今年5月份里了遗嘱,遗嘱房子是给她的第二任妻子,债务给了我大爷的第一任妻子的儿子
请问:我大爷今年5月份里了遗嘱,遗嘱房子是给她的第二任妻子,债务给了我大爷的第一任妻子的儿子 请问:我大爷今年5月份里了遗嘱,遗嘱房子是给她的第二任妻子,债务给了我大爷的第一任妻子的儿子,我想知道,我大爷的第一任妻子的儿子有没有房子的继承权,目前我大爷刚去世!
2015-09-10 20:32 ask201……(山东-青岛)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5-09-10 20:37
以遗嘱为准
2 李维春律师  2015-09-10 21:10
如果房子如果完全是你大爷一个人的房产,那他可以立遗嘱给任何人
3 肖升东律师  2015-09-10 22:56
你好,如果有遗嘱,就没有法定继承权了,但债务可以不承担,由你父亲的遗产清偿,与你无关。
4 110网律师  2015-09-11 13:03
如果房子是他所有,应以遗嘱为准,房子归第二个妻子所有。但是债务其无权转嫁给其儿子。至于债务,应以其留下的财产偿还。(可通过来电等方式咨询)
5 110网律师  2015-09-12 11:40
如果房子属于你大爷个人所有,则大爷的第一任妻子的儿子没有继承权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