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入东莞一家五金制品厂工作快一年了,进公司面试时,协定月薪4000元,可在合同上只有1310的基本 我进入东莞一家五金制品厂工作快一年了,进公司面试时,协定月薪4000元,可在合同上只有1310的基本工资。而实际发放工资是4060元。一到国家法定节假日时,公司放假而工资只按1310的基本工资除以26天=60元发放,这合理吗?有没有违反劳功法?另外,公司因订单少放假,放假期不给工资,这合理吗?
2015-09-10 18:58 sxg173……(广东-东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潘建强律师 2015-09-10 19:20
你好,不合法,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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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家南京一家小公司工作一年了,合同到期我正好提出辞职~最
0个回复你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已经3年,但是只有头一年签订了劳动合同
1个回复你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已经3年,但是只有头一年签订了劳动合同
0个回复王律师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三年,第一年签约了一年合同.后面两年没有合同
0个回复您好,魏律师,我在一家私企工作将近两年了,从我进入这家公司到现在一直公司没有向我签合同
1个回复您好,魏律师,我在一家私企工作将近两年了,从我进入这家公司到现在一直公司没有向我签合同
0个回复我在一家公司连续工作十二年,早就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当初协定我的工作是管理岗位
4个回复父亲得了肺癌在一家小公司工作八年,月薪在7000左右,没有签订合同但是一直有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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