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丈夫外出十余年了,前几年还正常的回家,近四年根本没回家,对家里的一切也不过问,电话信息根本联系不上,偶尔与孩子有电话,但从不透露身在何方,并且悄悄地把西安的房产全部变卖,并且与另外两个女人各生一个女儿,我现在坚决要求离婚,起诉至法院,可是因为无法联系上他,法院又劝我撤诉,请问专家:他长此以往不露面这个婚是不就没法离了?我该咋办?
2011-05-24 09:30 hOs9460(陕西-商洛)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1-05-24 09:32
报警,以重婚罪,追究他
2 高飞律师 电话:18629037091 2011-05-26 11:40
搜集证据,对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涉嫌重婚罪,以重婚罪起诉。
3 胡爱军律师 2011-05-24 09:31
法院可以公告送达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5-24 09:37
能离。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如果不能直接送达,还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同时他存在过错,在分割财产方面,你可以多分得。子女问题也应一并解决。
5 110网律师 2011-05-24 09:59
你好:搜集证据,对方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涉嫌重婚罪,以重婚罪起诉。
6 康治斌律师 2011-05-24 13:54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可以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缺席判决离婚。《民事诉讼法意见》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2,男女一方外出后已连续有两年以上与家庭断绝通讯联系,经多方查找确无下落,另一方坚持要求离婚的,可以判决离婚。但必须注意,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一定要认真进行调查,在查证属实以后才能按照上述原则处理。
3,必要时,你可以申请宣告你丈夫失踪或宣告死亡。
4,你丈夫属于过错方,离婚时,你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法院可以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缺席判决离婚。《民事诉讼法意见》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2,男女一方外出后已连续有两年以上与家庭断绝通讯联系,经多方查找确无下落,另一方坚持要求离婚的,可以判决离婚。但必须注意,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一定要认真进行调查,在查证属实以后才能按照上述原则处理。
3,必要时,你可以申请宣告你丈夫失踪或宣告死亡。
4,你丈夫属于过错方,离婚时,你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11-05-24 15:01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解决,可以联系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