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不给工资反被诬陷小偷 我是一名医生,于半年前在一家诊所打工,一个半月后,因为工作期间老板的诸多态度导致我不想继续做下去,在当天提出辞职,但是老板不发那半个月的工资,刚开始男的说会给的,要托另一个人把钱拿给我,只是他老婆坚决不给,我打了几次电话,原先说给,可是一直没给,到后来我再打电话要时,不是不接,就是换成他女儿接。接了就直接说不给,我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反应了这件事情,过了一段时间后,得知他们告诉劳动仲裁不发工资的原因是我偷拿一千块钱,我没有拿钱,请问我该在呢么办?
2011-05-23 23:09 周zhu(云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易德祥律师 电话:13529112345 2011-05-23 23:26
既然已经申请劳动仲裁,就按照劳动仲裁的程序维权,他说你偷了他1000元钱,他应当找出证据,如果没有证据,他就是诬陷你,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他们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2 110网律师 2011-05-24 15:29
那就继续请求劳动监察大队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