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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是四川在珠海的农民工,因工伤左小腿粉碎性骨折,在医院手术后二十天
我弟弟是四川在珠海的农民工,因工伤左小腿粉碎性骨折,在医院手术后二十天 我弟弟是四川在珠海的农民工,因工伤左小腿粉碎性骨折,在医院手术后二十天,患者还未康复、还不能下地,医生未经过患者同意,私下同用人单位老板办理出院手续,强行要求患者出院。请问这合法吗?患者应该怎样维权?谢谢!
2015-09-10 11:10 ask201……(广东-珠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谭海波律师  电话:13929419720  2015-09-10 11:39
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2 雷衍祥律师  2015-09-10 15:55
这不合法,可以委托律师仲裁或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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