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问下我们结婚和公公同住一屋檐下,房子是公公的名字,婆婆过世了 你好,想问下我们结婚和公公同住一屋檐下,房子是公公的名字,婆婆过世了,现在他想找后老伴结婚,那以后如果有离婚或是别的什么情况,这个后老伴有权利分得房产吗?
2015-09-10 09:47 ask201……(河北-保定)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高宏图律师 电话:15830856666 2015-09-10 10:01
离婚时无权分得,如你公公过世按法定继承有权继承
2 刘同发律师 电话:13663310543 2015-09-10 11:27
你好 没有遗嘱的 可以分得一部分
3 潘建强律师 2015-09-10 09:50
你好,离婚分不到。但可以继承。
4 宋超律师 2015-09-10 11:15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5 王红影律师 2015-09-10 11:54
可以遗产继承。。。
6 孙新律师 2015-09-11 10:59
你好,离婚的情况下,她无权,但是如你公公去世,她有继承权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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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请问 现在我们婚后买的房子 但名字是婆婆公公的 没有我
1个回复房子是公公的名字,但他在我们婚前已经去逝了,婆婆还在,我们结婚9年
2个回复你好!我们家是拆迁的,所有的房子都是公公的名字!没有房产证!现在婆婆要写遗嘱
4个回复你好,律师,我们结婚后住的房子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字,5年后房改
1个回复律师你好,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我们结婚前以公公的名字买的。现在公公已经去逝2年半了还沒过户
5个回复你好!我和我老公去年结婚,当时房子是公公婆婆买的可是房子的名字写的是我女儿的名字
1个回复你好,我们结婚后房屋拆迁,我们和公公婆婆是一个院子,但是土地使用证上是俺公公的名字
2个回复你好:杨律师我们的房子是公公婆婆盖的给我们的结婚后使用的,当时买人家的老房子就没有房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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