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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共同建设以及遗产处理之间的协议
房屋共同建设以及遗产处理之间的协议 情况是这样的:我外婆有一处私房因城镇建设要拆除重建,政府补偿相应的面积需按照规划自行建设(市政规划为4层)。外婆膝下有4个子女(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外公去世之后,其中两个女儿放弃了继承外公的所有财产并签下了放弃继承财产的协议书。目前房屋的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属我外婆持有。我母亲没有签署这个协议致使外婆对所有的财产还没有赠与给舅舅的权利,经过协商,舅舅提出若我母亲放弃继承外公的财产的权利之后 ,新修建的房屋我母亲可以享有一层房屋的支配权包括房屋的产权、自由买卖权以及继承权。但必须按照比例承担相应的建设资金。并拟建了一个协议,待公正。


请问这个协议从法律角度上说能否生效?

舅舅所承诺的这层房屋有没有房屋产权?

若此协议不能生效要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才能达成协议?

协议范本应该怎么写?

本人对这方面很欠缺,自己也很少缺乏这方面的专业知识,请各位法律专业的朋友帮忙详细的指点下!在线将感激不尽。
2009-07-20 14:44 crige1……(湖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7月20日 19时30分
应现就继承问题签订继承协议,然后在继承后的财产权利基础上在签订联建协议约定双方各自的出资及房产权。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7-20 17:05
签订财产共有协议。
3 110网律师  2009-07-20 16:08
内容不违法即可,但设计内容复杂,建议到律师事务所办理为宜,武汉专业婚姻家庭财产继承案件律师。咨询电话:1320718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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