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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9月2日,本人亲属抱着孩子从电动车上下来时,被后面一辆汽车路边停车时撞倒
您好,9月2日,本人亲属抱着孩子从电动车上下来时,被后面一辆汽车路边停车时撞倒 您好,9月2日,本人亲属抱着孩子从电动车上下来时,被后面一辆汽车路边停车时撞倒,当时孩子被撞倒在汽车下面,大人被撞倒在地上,后来交警拍了照片并判定肇事车辆负全责,这几天病人住院期间观察发现,有30到60分钟的模糊看不清东西,拍片检查都没问题,交警队和肇事方每天都催着我们到交警队办最后的手续,我们该怎么办呢?逼得特别急,我们害怕有后遗症,医院医生不敢下结论,我们也不知道怎么维权
2015-09-09 17:13 ask201……(河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5-09-09 17:24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2 张书正律师  2015-09-09 17:51
督促交警责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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