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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读一年级,在学校跟另外三个同年级的孩子一起玩耍,其中
我的孩子读一年级,在学校跟另外三个同年级的孩子一起玩耍,其中 我的孩子读一年级,在学校跟另外三个同年级的孩子一起玩耍,其中有一个小孩被另外一个小孩碰倒受伤摔到下巴,有点严重缝了五、六针(当时摔倒的地方地面很不平,用水泥补过高出5、6公分)现在受伤小孩家长提出要赔偿医药费、营养费、整容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共计五六万,学校要我们3家承担(连受伤小孩一起四个人),我想问一下我该承担多少,学校路面不平难道就没有责任吗?另外撞到他的孩子责任和我的孩子划分一样吗?(学校说小孩太小,不追究撞到的孩子,四个人一起做游戏,如果不在一起玩耍就不会发生这种事的说法对吗?)
2015-09-09 17:07 ask201……(湖北-黄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新建律师  2015-09-09 17:11
你们没有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5-09-09 17:33
你好,,学校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尽到教育管理的义务,则需要承担责任的,四个小孩做游戏,都负有有一定责任的,,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3 110网律师  2015-09-09 20:30
您好,学校要证明已经尽到教育管理义务后才能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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