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服务期是否可以累计? 入职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入职2年,参加了两个不同的培训取得了相应的证书,签订了两个培训协议,这两个培训协议都规定服务期限是3年,那么这两个培训期限是要累计算6年还是重叠的部分不算,按照最后结束最晚的那个时间算呢??
2015-09-09 16:02 轻雪飘舞(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5-09-09 16:05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2 孙新律师 2015-09-09 16:06
您好,具体看签订的时间,按照约定的内容履行。
3 李建成律师 2015-09-09 16:07
你好,这是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4 宋超律师 2015-09-09 16:10
您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5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5-09-09 16:19
你好,可以咨询公司
6 张仁藏律师 2015-09-09 16:37
您好,
一般是按最晚的算,但具体看签订的时间,按照约定的内容履行。
一般是按最晚的算,但具体看签订的时间,按照约定的内容履行。
7 孙新律师 2015-09-10 09:39
您好,如果协议中没有约定重叠,则是指三年时间,以最后一个合同的三年截止期限为准。在培训协议里注明劳动合同期限自动顺延至培训服务期限是有效的。
8 赵剑律师 2015-09-10 11:26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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