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在南京登记结婚,户口已迁回老家,属于哪个地方婚姻登记处 女方是中国公民,男方是外国公民.目前双方都在国外.结婚在国内南京涉外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现,女方的户口已迁回老家内蒙古.如要离婚,双方皆可回中国办理请问,可以在办理婚姻登记所在地办理离婚?还是在女方户口所在地辖区办理离婚?双方不打算诉诸法院办理离婚,可以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么?该去以上哪个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011-05-23 11:30 fzq9326(内蒙古-呼伦贝尔)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成伟律师 电话:18647222226 2011-05-23 14:00
可以适用中国法律。可以在女方所在地诉讼,可以去婚姻登记地协议离婚。
相关法律问题
结婚登记和户口所在地不是一个省的在原结婚登记处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吗?
1个回复我是珠海户口 老公是异地户口 我们是在珠海登记结婚的,我想起诉离婚,我该在哪个城市的法院提出起诉
1个回复夫妻双方为内地户口,香港登记结婚,现内地起诉离婚,如果判决离婚,香港政府会直接解除两个人的确婚姻关系
2个回复异地结婚户口已经迁入男方。现在在外打工要到哪里上诉离婚?女方户口可以迁回原籍吗?
2个回复异地登记的结婚和离婚在户口所在地能查到吗
1个回复N复杂 1975年登记结婚 但属于近亲 属于无效婚姻么
3个回复可以在原结婚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吗?
2个回复结婚后户口迁入男方家,现在离婚想要迁出,但是否必须迁回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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