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再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我出的交通事故,经法庭处理之后,被告要赔8000元(并且被告负全责),我的医疗票据都被法庭收走做为证据了,但是我在上大学的时候学校里买了一份意外险,那么我是否可以要求被告赔我8000后,再让法庭把我的医疗票据给我去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毕竟这份保险是我买的。
2009-07-20 12:31 煜煜8673(江苏-无锡)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7月20日 12时55分
你首先要确定下,你自己投保的商业人身意外险的保期有无超过,最好再仔细看下合同条款。如果符合理赔条件,你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法院应该配合。
2 孙新律师 2009-07-21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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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10网律师 2009-07-21 19:04
你自己整不明白的,建议直接咨询律师。
4 2009-07-21 23:44
你可以要求法庭把医疗票据原件给你,你再到保险公司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