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占用耕地 单位买地三十亩,实际开发十五亩(建厂房),剩余这十五亩土地五到六年未开发。问这违反土地法规吗?
2011-05-23 08:14 AIBAAI……(山东-烟台)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05-23 08:21
答:按照《土地管理法》第37条的规定办理。
2 贾金勇律师 2011-05-23 08:49
可以向土地局举报。
3 于柱律师 2011-05-23 09:47
如果是使用了,就不算,如果是荒废了,就是违法了,可以收回的
4 徐学春律师 2011-05-26 16:18
废弃不用应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