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强险的问题 你好,我是一名出租车的司机,已按规定上了交强险,不久前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把一位骑自行车的赵某碰了,交警判定为我全责,赵某脚趾有一处骨折,在医院里住院两个月左右,由于病情不严重,现已出院。赵某要求我赔偿约10万元人民币。双方没有达成和解,赵某把我和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我想请问各位律师,关于此事赵某可以得到多少的赔偿,保险公司能给多少的赔偿,我用不用多余支付什么费用?
2011-05-22 23:02 kaige3……(辽宁-葫芦岛)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1-05-22 23:38
只赔偿其实际损失。
2 刘德斌律师 2011-05-23 07:34
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付,超出部分,由你承担。
3 110网律师 2011-05-24 16:07
对于对方的损失,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如果损失超出交强险的范围,由你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