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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4年8月22日,朋友(借款人)向我以转银行贷款为理由借款一百万元
于2014年8月22日,朋友(借款人)向我以转银行贷款为理由借款一百万元 于2014年8月22日,朋友(借款人)向我以转银行贷款为理由借款一百万元,说好一个星期内归还,一个月后借款人企业关门歇业,我向当地法院起诉,在2014.10月份赢了官司,三个月后执行,借款人拥有一千万左右资产,到目前为止被告拒绝还款,资产已经保权,执行官说无奈。求助
2015-09-08 21:50 ask201……(江苏-常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9-09 09:29
你好,常州史斌飞律师解答如下: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如果对方确实有财产,那么应该可以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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