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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4借款十五万于一朋友,至今款项未还(有写欠条),现对方己离婚
本人于2014借款十五万于一朋友,至今款项未还(有写欠条),现对方己离婚 本人于2014借款十五万于一朋友,至今款项未还(有写欠条),现对方己离婚。请问:一、在婚姻期间夫妻资产和债务是否为共有,如是,夫妻一方离婚后还有连带责任吗?二、如进行法院起诉,能否将其房子强行拍卖,不能拍卖能否冻结其不动产?三、我这种情况还有其他的解决之道?感谢你的援助!谢谢!
2015-09-08 18:52 ask201……(福建-福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5-09-08 19:12
一般是的,共同债务的,有连带偿还义务。
诉讼阶段,可申请保全,由法院查封房产。
有生效法律文书后,可执行其财产。
2 林忠律师  2015-09-08 19:46
这是夫妻共同债务 可以起诉
3 黄周端律师  2015-09-09 06:50
属共有;可以立案时一并申请财产保全
4 林传雄律师  2015-09-09 07:59
可以起诉他们,要求还款。有财产要保全。
5 110网律师  2015-09-09 10:26
可以起诉,离婚前的债务要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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