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向他赔偿吗? 我跟老公结婚十个月了,婚前我曾怀过一个孩子,但是流产了,婚后又怀了一个孩子,然后可能因为孕酮低没有及时检查,孩子再一次没了,婆婆因此在医院羞辱我怀了两个孩子都不成…然后我回娘家养身体了,由于两次流产间隔不到半年,我身体垮了,老公就去北京打工了,他家人打电话命令我去北京打工挣钱,可我身体很弱…老公走后四个月没有给过我一分钱…心凉了…如果离婚我要赔他彩礼,退给他婚后给我的金项链和戒指吗?
2015-09-08 16:07 爱追风201……(陕西-铜川)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5-09-08 16:09
这是应该退还的
2 黄卫阳律师 2015-09-08 16:16
如果已经办理登记且共同生活,彩礼不需要退还。
3 康治斌律师 2015-09-08 16:24
如果你们已经领取结婚证,并且已经一起共同生活过的,不需要返还彩礼。金项链和戒指属于赠与,更不需要返还。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5-09-08 17:20
《婚姻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